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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足球网2021-06-25 16:00:49 热度:

    孙杨案对中国体育的启示!现在选择退役,孙杨也有多种选择……

    近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宣布,将中国游泳名将孙杨的8年禁赛裁决减为43个月禁赛期从2020年228日开始计算。

    对于一直在杭州潜心训练的孙杨来说,在经历了877天的煎熬之后,这一刻如释重负了。独自品味缺席接下来的东京奥运会、全运会、游泳世界锦标赛,还有家门口的亚运会等大赛的苦涩这个学费不可为不沉重

    而对于民众而言,也是时候抛下所谓的执拗,成见了。抛开他的光环,还有过往的争议,将孙杨当成一个普通的热爱游泳的青年人来对待。如果选择退役,那么就送上衷心的祝福,无论是开学校(目前就读上海体育学院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博士的孙杨,一直有成立游泳学校的执念),成为体制内官员(目前他已是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训练处副处长,并和院长占旭刚有着不错的私谊),还是在国际泳联某个位置中国游泳协会主席周继红也是国际泳联副主席,孙杨和国际泳联官员马库等有着不错的交情,加上国际泳临阵时反水也会心存愧疚)。如果咬牙坚持——就好像处罚结果出来后孙杨对我表示的,自己会坚持,一定熬到巴黎,那么就为他的热爱献上由衷的掌声。毕竟这是一条筚路蓝缕的过程,全身的伤病,因年龄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巴黎奥运会时他已经33岁了),以及险象环生的对手,甚至总局的选拔政策,都可能让他的努力付诸东流。毕竟放下荣誉负重前行老兵不死只会慢慢凋谢,这种体育精神在现代社会依然稀缺。

    但光放下还不够。正如将这个案件简单地归结于孙杨个人性格的悲剧,会让我们觉得这个学费太不值。因为我们无法保证,下一个孙杨会不会在这个自承存在漏洞的机制出现

    唯有进行系统性的梳理,并从中发现我们管理中的BUG,以及我们和世界话语体系中缺失地方,我们才能在下一次危机来到的时候,充满底气。

    启迪一:创立中国自己的体育仲裁系统

    孙杨案件上升为国际法律程序后,折射出了不少的问题——比如他作为顶尖高手(及其保障团队)对所有运动员应知晓的反兴奋剂基本规则不熟悉;对待仲裁程序的不熟悉(如在听证时未经允许随意唤人入场翻译)……

    说到底,这是在我国体育治理中,当运动员与管理机构发生争议,或者运动员与其他市场主体发生争议,“争议解决”程序的缺位而这,或许也是导致孙杨没能专业应对国际法律程序并为自己作有力辩护的原因之一。毕竟对于这些运动员而言,从小在封闭的环境中训练,对于管理机构甚至涉外交往存在着先天性的弱势。

    正因如此,创建一个中国的体育仲裁法庭正当其时从现实角度而言,大到兴奋剂事件,国际纠纷,小到运动伤害,商业利益纠纷等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体育纠纷正越来越多。而在实际案例中,从体校体罚孩子,俱乐部女队员被性侵等事件屡屡发生之后,体育法规往往束手无策,往往只是当成个案来看待,谈不上系统性的反思。

    一个公正透明国际接轨的系统,一个国际化的体育仲裁法庭,是中国体育的最大保障。从运动员到教练,从律师到系统管理者,都需要熟悉国际中的法律版权制度甚至历史等。这一方面让各级运动员能充分履行自己的权利,促进体育法规和管理系统的完善,而当国际纠纷发生时则可以轻松应对。而不是隔山打牛,找不到准星儿,永远是受委屈的媳妇模样。

    启迪二:建立囊括涉外律师的经纪团队

    在中国体育,谈钱是一个很忌讳的话题,至今总局各支运动队的经纪,都是体内循环。

    在这种环境下,从当年的王治郅,到田亮彭帅,再到如今的宁泽涛都曾出现过由于经济问题,和管理部门出现冲突的事情。由于沟通和制度等方面的缺失,有些优秀运动员郁郁不得志,提前结束了运动生涯,让人一声叹息。

    较早出现经纪团队的包括篮球和网球职业化程度较高的项目。姚之队的国际范儿自不用说,曾经举国体制一员的李娜,在单飞之后得逆生长接连在29岁和31岁打破由欧美人把持的大满贯制高点,有赖于一个更为高效率的职业团队。在“娜之队”中,成员有着明确的分工,包括卡洛斯在内等专职技术教练,丈夫姜山身兼陪练、心理医师、后勤等于一身,德国人阿历克斯负责体能,莎拉波娃的经纪人、国际管理集团IMG的王牌经纪人麦克斯 埃森巴德则负责统筹全部。在向网球中心交出8%的奖金收入之后,李娜早已能自行选择比赛,并把训练大本营安扎到了德国慕尼黑,时间表任由自己掌控。

    相对而言,举国体制的尖子队员组建团队要复杂一些。在刘翔如日中天的时候,田径管理中心曾和上海的莘庄训练基地共同组建了一支所谓的翔之队。这个队伍,更多的是在科研、行政管理方面的助力,对于商务开发,甚至国际合作包括应急处理等都比较滞后。孙杨面临的情况更差一些——由于游泳赛事所获得的奖金比较少,孙杨无法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单飞,孙之队也无法完成组建。

    这种管理模式最大的缺点,除了应付外界的僵化,还有就是对于成绩的过于索求:成功,鸡犬升天,一堆相关领导得到重用和提拔。失败,则众矢之的。在巨大压力下,运动员往往求助于家长来弥补某些工作的缺陷,比如和教练关系,商业赞助问题,以及心理问题。

    而在面对国际性的冲突时,这方面的缺陷更是被放大。这个时候,一个具有国际视野的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在孙杨的国际官司中明显能感受到一点,针对对方出现的一些问题,比如程序正义原则(在资质上,检查官和助理缺少相关的资质证明和授权)、选择性证据原则(孙杨一方最重要的证人之一是当天对孙杨进行检查的一名检查人员)、不平等原则(这一点体现在语言,文化)以及有意偏袒原则(在仲裁庭组成成员方面,先后出现对运动员持有偏见,甚至对中国怀有偏见的成员)时中方并没有把握住机会。

    相反的,面对信奉规则流程化,标准化中方法律体系,西方法律能轻松地以隐私等一笔带过,而将落脚点放在队伍管理的瑕疵,抗拒法律包括兴奋剂剂历史,从而得出让他们有利的结论。

    在目前阶段,针对一些尖子队员,采取灵活的工作组(当然需要配备涉外能力比较强的律师)是举国体制优秀运动员比较现实的选择。

    来源: / 责任编辑: 我爱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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